卖方:昌鸣有限公司、仁星有限公司及科美发展有限公司(亦为拥有人及其控权公司为恒基兆业有限公司、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、谦耀置业有限公司、Good
Time Limited及Broadwin Int’l
Limited)。期数的认可人士:吕邓黎建筑师有限公司的黎绍坚先生(黎绍坚先生为吕邓黎建筑师有限公司的董事)。期数的承建商:恒顺建筑有限公司。卖方代表律师:中伦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夥及翁余阮律师行。已为期数的建造提供贷款或已承诺为该项建造提供融资的认可机构:不适用。已为期数的建造提供贷款的任何其他人:恒基兆业地产代理有限公司。尽卖方所知的期数的预计关键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。此预计关键日期是受到买卖合约所允许的任何延期所规限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