賣方:昌鳴有限公司、仁星有限公司及科美發展有限公司(亦為擁有人及其控權公司為恒基兆業有限公司、恒基兆業地產有限公司、謙耀置業有限公司、Good
Time Limited及Broadwin Int’l
Limited)。期數的認可人士:呂鄧黎建築師有限公司的黎紹堅先生(黎紹堅先生為呂鄧黎建築師有限公司的董事)。期數的承建商:恒順建築有限公司。賣方代表律師:中倫律師事務所有限法律責任合夥及翁余阮律師行。已為期數的建造提供貸款或已承諾為該項建造提供融資的認可機構:不適用。已為期數的建造提供貸款的任何其他人:恒基兆業地產代理有限公司。盡賣方所知的期數的預計關鍵日期為2024年3月31日。此預計關鍵日期是受到買賣合約所允許的任何延期所規限的。